第三十七章 微服结束 (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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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很多时候,维护堤坝,需要的是人力。

        如此一来,朝廷就能将精力放在几项百工的维护之上。

        于谦已经不错,维持整个运河每年的费用在一百万两上下。

        “只是,朝廷费了这么大的精力才修好这些水利,总是要人管理的,臣几乎在每一个府都设了同知,管理水利。但是在省中,却没有人专门负责。”

        朱祁镇也听出门道了,于谦的意思是设立省一级别的专门管理水利的官员。

        其实在太祖皇帝制度设置之中,是没有巡抚这个职位的,而是有三个平行的机构,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司。

        这三者虽然以布政司为尊,但是还是平级的机构,谁也不负谁,这才有了巡抚的诞生。

        但是而今巡抚的设立也并非有定制,而是有事则设,无事则罢。

        朱祁镇对此早就有意见,巡抚在明清最后形成一省的首脑,是有必然原因的。

        就是朱元璋在制度上将地方权力消弱太多了。

        这种不平衡,让地方遇见大事的时候,内讧比较多,比如灾害,兵事,叛乱等等,是必然需要一个人掌总。

        但是在于谦的话里,似乎于谦是想在三司衙门之外,再增加一个司级衙门吗?

        这倒是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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