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斯看到远处的平原上,三十多只野狼正包围着一群平原鹿。平原鹿是麦穗领的特产之一,每当冬天来临时,父亲都会去打猎,带来的战利品中总会有平原鹿的身影。
它们屁股上的肉肉质鲜美,用油煎烤过后味道非常不错。
麦穗领并没有过多的灌木和丛林,平原鹿的角很长很大,它们不需要担心长角会与树枝钩在一块。眼前这群鹿的处境很危险,野狼群是所有食草动物的天地。
它们行动迅速,牙齿和爪子锋利,脑袋也很聪明。单独的野狼会在夜晚时发动袭击,聚在一块后也懂得群体狩猎,是野外世界的大杀器。
麦克斯仔细观察着这场狩猎,狼群将平原鹿包围在中央处。在头狼的带领下,已经有两只年老的平原鹿成了尸体,但狼群并不满足于已有的收获,还在蠢蠢欲动的渴望着下一次进攻。
正当麦克斯以为这群鹿还要有更多损失时,陆群中出现了另类,它挥动着脑袋,众人只能通过它高高扬起的脑袋看出它正在嘶鸣。鹿群开始跟随它跑动起来,不多久的时间,原本散乱的鹿群便化零为整。
在那个另类的带领下,鹿群中的雄性们跑到了队伍的前方,它们挥动着长角,追随在头领的身后。
鹿群以三角的队形,直勾勾的冲向蠢蠢欲动的野狼。它们的敌人有些畏惧,其中的一只狼冲上来想要阻止鹿群的冲锋,在接触的瞬间就被长角顶飞,又被源源不断的鹿脚踏过。
野狼的爪子没法拿起针线,它们也不懂缝上伤口。布瑞格大陆的人同样不懂,他们在受伤是连伤口都不怎么清理。不管怎样,那只受伤的野狼是活不成了。
狼群失败了,化为队伍的平原鹿冲破了防线活了下来,只留下一个个圆滚滚的屁股和短尾巴。
“在一个勇士的带领下,懦弱的猎物就敢于向狩猎者发起冲锋,我的孩子。”
鹿群的身影消失在视野后,他的父亲又说话了。
“你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也是我最看好的那个。你能明白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吗?”父亲问道。
“我明白,父亲。”麦克斯点点头回答道,他是家中长子,父亲很早就开始培养与锻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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