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秦王政的谕令。
遍布四野的令官将这份谕令传递出去。
一声一声,唤起无数的好奇。
“……今传,秦王政令,宣示众人,开启公审。”
“审,依秦法有罪者,依法论罚。”
“审,依秦法无辜者,当即释放。”
“审,有无罪而受刑者,国朝按其受刑,予以赔偿。”
“现在,公审开始。”
场面很大。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公审”是什么意思,会是什么形式,但兴趣还是足够的。
“依秦法,以强权索取、坏人性命者,诛。”
“发有韩国上大夫卫御寇者,于今年八月十七日,购十二岁妾室一人;今年七月初三,购十一岁童子二人;今年五月初五,置十三岁妾室一人;今年一月初九日,购婢仆四人,长者十六岁,幼者九岁;今年十月初四,购置婢仆四人,长者十二岁,幼者八岁;去年六月,置十一岁婢仆一人;去年三月,置十一岁童子一人……”
“查,卫御寇所购之童子、婢仆、妾室,均被其父子亵玩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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