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您允许,法律也不会同意这种作法吧。
“那没办法了。”
大小姐很遗憾的叹了口气。
“等对方先动手吧,然后用正当防卫干掉他。反正到时候怎么说都行嘛。”
这是大小姐的一惯伎俩…………或者叫手段吧。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是有要确认的事。
“这家伙应该是人类吧。”
“百分百原装,没有加三氨氢酸的人类哦。”
居然不是怪物?难道大小姐的有害电波终于超越物种间的界限,开始无差别放射了吗?我可不想日后还有要面对外星人的日子,那对我的神经来说就不是考验而是折磨了。
“你是来拿这个的吧。”
说着,大小姐从我的口袋中拿出某个东西晃了晃,骤眼望去,好像是个钱包,而且很象是大小姐从现场拿到的那个。
“等等,这东西什么时候落在我口袋里了?”
“在警察来之前啊,难道你要我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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