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么就要抓紧了。”
“抓紧?您要做什么………呜哇!!”
大小姐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她只是靠进尸体看了看,接着伸手从尸体脚下拿了什么东西用卫生纸擦干净,接着放进口袋。
“警察说不要破坏现场的!”
“可是他们可没办法检查出我们是报警之前破坏的,还是报警之后,趁现在这个机会找点有利的证据吧!”
为什么每次大小姐的歪理我都找不到可以用来反驳的理由呢?或许她理所当然的行动增添了不少说服力吧。
“反正在侦探小说里,就算警察拿到了证据最后还是要交给福尔摩斯,我勉为其难自己动手帮他们省掉了这些手续,那些向来怕麻烦的官僚机构应该感谢我才是。反正就算破案了我也不需要奖状或者表扬信,也不会让他们戴上无能的帽子。这样的好事有什么不对?”
前提本身就搞错了,这里可是现实社会啊!
反正我的抗议永远都是无效,干脆闭嘴省点力气好了,于是我只好听从大小姐的指示移动手机,照着她所指的每一处地方。那些在凝固血污中的东西大小姐并没有动,相反的她只是要我拍一张照片而已。但是散乱在旁边的东西她却稀奇古怪的拿了不少,比如钉弯的钉子什么的。当然,最大的收获还是掉在被害者脚下的钱包。
这应该算盗窃?盗尸?
“反正他也不会再用了,干脆留给我们吧,说不定还能找出点证据来洗刷他的冤屈!真穷………里面只有三十块钱,这么少的钱来买真相还真是便宜他了。”
说归说,大小姐可没有把钱拿出来用的意思,当然,她也不需要。
而就在大小姐站起身来走回我的身边时,警察们也赶到了现场。看得出他们也对这么鬼异的死亡方式感到惊讶,在呆愣片刻之后立刻展开了现场的勘察工作。至于我们则被叫到外面进行询问,也不过就是大约几点钟发现的尸体当时是什么状况之类的问题,不过大小姐还真是对答如流,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以前就干过类似的事情。毕竟有句话说的好,熟能生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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