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托国的第二大城市,地处菲丝大陆的中心,是托国跟齐山国以及金海国这三大国家的交界处,又位于全大陆最大的河流—奔河的边上,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是大陆上最繁华也是最混乱的城市。
彭城里最大的特色就是有许多酒吧,这是因为城市里几乎天天都挤满了过路的客人,而那些在长途的跋涉中筋疲力尽的人们最需要一个歇脚、聊天、交换信息的地方,酒吧就应运而生。森林酒吧是其中的一间不大不小的再普通不过的酒吧了,同往常一样,今天酒吧里坐满了来自大陆各个地方的人,不过所有来到这里的人都发现这个酒吧除了名字之外,跟森林可是一点联系都没有,酒吧的摆设,桌椅甚至器皿几乎都是金属所制。不过酒吧老板金却为自己的头脑而沾沾自喜,因为酒吧里每天的客人都是冒险者、拥兵、流浪汉甚至强盗等鱼龙混杂的人物,对他们来说:喝醉酒、闹事、砸东西都是家常便饭。单就这方面来讲金属的摆设虽然成本高点,但损坏率却远远低于其他酒吧的普通摆设。
金正在孜孜不倦的擦他所站的柜台,这个柜台他擦了几十年了,台面每天都跟镜子一样发光,可金只要手上没其他事情,他就一定要擦个不停。其实金有一个小秘密:喜欢观察人。他就是边擦柜台边研究酒吧里的顾客,希望从他们的外表上看出些蛛丝马迹,判断这些人的身份,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就是金除了工作之外的唯一娱乐。
说的可怜点,这也根本算不上娱乐,在这个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让人意想不到事情的混乱酒吧里,要想做好生意,好好的生存下去,交际是非常的重要,如果你能先从外表看出这些人是做什么的,性格特点是什么,那做起生意来就方便的多了。金现在正忧心忡忡,因为他的经验告诉他酒吧里马上要出事情了,在那张最大的桌子上坐了三个青年,虽然以前没见过,但看他们的装饰就知道是托国的贵族,三个人本来在大声的聊天喝酒,但现在眼睛却都盯着店里的另一个人看。
金在心里暗暗的咒骂:“现在的贵族年轻人是越来越不象话了,简直跟流氓没什么两样。”那个被人盯着看的人金认识,是附近贵族巴氏家的一个奴隶,因为金会酿一种低度的酒,这个酒在城里很受欢迎,金叫它“森林酒”。巴氏家的当家人巴望非常喜欢喝金的酒,但他认为自己的贵族身份是不应该到这种低俗的酒吧喝酒的,所以他每天都要派那个人来买酒(因为森林酒跟普通的酒不大同,要喝新鲜的才是最佳,隔夜就会变味,金也是每天现做现卖)。
金一直在为这个来买酒的人可惜,上天虽然给了她出色的美貌,却很讽刺的让她做一个毫无地位的奴隶。金知道三个外地贵族青年对她不怀好意,但也没办法,心里骂道:“去他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生意还是要做。”
金开口向买酒的人打招呼:“你好啊,巴莎,今天也是老规矩,一瓶森林酒吗?”(在托国的法律里,奴隶都要跟主人的姓,他们是没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姓的,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沦为奴隶的人也要抛弃本姓改跟主人的姓)巴莎完全没有意识到三个贵族青年正在盯着她看,很自然的用手拢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微笑道:“是的啊,金大叔,请跟往常一样,给我一瓶森林酒,我要马上拿给主人。”
金心里明白,要是这么就给巴莎酒让她回去,恐怕她是无法顺利的走出酒吧的门。金故意提高声音:“巴莎,巴老爷身体可好,他可是本城数一数二的大贵族啊。他愿意喝我的酒真是荣幸!”金这是故意台出巴莎主人的身份,想让那三个贵族青年知难而退。
但事情却不如金所料,那三个年轻人已经有所行动了,他们中间的一个站了起来向金跟巴莎这边走过来,这人长的还算是英俊,但一脸趾高气扬的神气,同时还长了不少痘痘。痘痘脸速度很快,几步就到了柜台前,伸手抢过金要给巴莎的酒,扭头对着巴莎挤出一个恶心的笑容:“好美丽的小姑娘啊,你家主人是谁啊?”
巴莎看来也对痘痘脸没有好感,但十几年的奴隶生活让她习惯了在贵族面前低头:“对不起,请把酒给我,我要马上回去的,我家主人是巴望。”
痘痘脸完全没有就这么放过巴莎的意思,转身对还坐在那里的另外两个人问:“巴望是谁啊,他是大贵族吗?怎么我都没听说过。”
坐在那儿的其中一个人回答了:“托斯少爷,巴望是因为他的先祖巴隆在开国战争中立过功,托斯一世大帝特别把他从平民提到贵族身份,授予星将的职位。巴隆目前是继承了他爷爷的爵位,但已不在军队里任职。”
金发觉自己可能有点小看这三个人的来头了:“那个痘痘脸姓托斯,那说明他很有可能是托国皇亲一族的贵族,至于那个回答的人,看来对托国的贵族情况很熟悉,连巴望这种普普通通的贵族,他也能马上道出他的来历来。”
痘痘脸:“星将?那个什么巴望的爵位最多也不过是六等爵,普通的很嘛。嘿嘿,小妞,你在巴家做一辈子也不过是个奴隶而已,不如跟了我,我们可以……哈哈!”巴莎已然看出痘痘脸的轻薄意图来了,但又不敢不拿酒就逃回去:“金大叔,麻烦你另外拿一瓶给我,我要马上回去了。”金转身去拿酒了,等他再转身回来的时候,发觉事态已经变的无法控制了。三个贵族青年已经将巴莎围住,痘痘脸更是已经耐不住性子,伸手去摸女孩的脸了。
“住手!”突然间有人发出一声大喝,震的整个酒吧里的人耳朵嗡嗡。
金心里大叫:“完了,完了,今天又要大打一场了!我的生意啊!”金其实早就注意发出大喝的那个人了,他一直坐在角落里喝酒,也不跟别人说话,几乎没几个人注意到,但金一直在观察这个人,因为他发觉这人应该是个很厉害的角色,他坐在那里静静的喝酒,金却觉得更象是面对一只危险的野兽,让他十分的不安。他背对着金,看不到脸,身材十分修长。
痘痘脸对那人阻止他行乐的举动似乎并不感到意外,转过身来,笑道:“哒枷叶,你想来管我的闲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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