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过麻三,说道“嗯,我说的有点多,你且记仔细了,不要漏掉一点。
第一,我们手上有北头俘虏七十三人,赎金本少就不要了,但是这七十三人需给淡水寨充当劳役一月。一月之后,北头部需另派七十三人顶替,而所俘虏的人则全数放回。
说的简单点,就是时时刻刻需要有七十三人给淡水寨做工,这是对他们无故开启战争的惩罚,但是呢,淡水寨也会给他们相应的货品作为回报。
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接受。
第二,大屯山上的硫磺矿作为战争赔偿,所有权归属淡水寨,但是暂时允许他们开采,并平价卖给淡水寨,同时不得同其他人私下售卖。为其五年,五年后视情况而定。
没有商量的空间,不服便打。
第三,北头社所有产出,只能同淡水寨交易,诸如兽皮,兽肉,山中特产等等。
第四,北头社所有族民,需编户齐民,说的简单点,就是所有北头族民都需记录姓名,年龄,身份,装订成册之后给淡水寨备案。
当然,这个他们不认识字,有淡水寨代劳。
第五,不得无故侵袭其他部落,有矛盾找淡水寨做主。
嗯,暂时就这么多,可记住了?”
……麻三想死,你说了这么多,俺又不是算盘,怎的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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