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典型的用法律来实现对于秩序的保护的例子!
即使在现代社会之中,法律之中已经没有了所谓的连坐的概念,但是实际上,这种影响却还是潜移默化的存在的……
比如说,有人犯罪了,他的父母亲友就都不可避免的为之蒙羞,尽管这种道德上的蒙羞,并不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但是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的良善民众来说,却依然是非常沉重的一种社会压力!
司法制度的本质,并不是根绝犯罪行为本身,而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资深的土壤……
一个社会越是和谐,那么犯罪行为也就自然会变得越少……
就像是那些冲动杀人,其实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司法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很多时候和人自身的精神状态有很大的关系,当一个人不假思索的做出犯罪行为的时候,任何的司法秩序都不可能阻止他的行为,因为这已经超出了秩序的范畴之外,法律能够做的,也就是在这个人犯罪之后,给予他公正的审判了!
在现代社会之中,那些执法机关的存在,本身就有两种职能,第一种是在犯罪行为发生的时候,对犯罪行为进行阻止,而第二种则是在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对于犯罪者进行抓捕!
而绝大多数进行恶性犯罪行为的犯罪者,通常是逃不过这两者的,要么就是在犯罪过程之中被击毙或者抓捕,要么就是在逃亡过程之中被击毙或者抓捕!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有社会的秩序总是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稳定!
而社会的秩序越是稳定,财富和地位所拥有的能量也就越大!
事实上,这也是武者身份地位低下的根源所在!
然而,任何的社会秩序,本质上来说,都是有一个临界点存在的!
从小秩序,到大秩序都是如此!
一旦一个体达到了这个临界点,就足以单纯凭借自身的能力,撬动整个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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