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看起来是非常给力的,但是从司法的角度上来说,却无疑是非常不合理的……
大概的情节是这样的,被害者是嫌疑犯的父亲,因为从小虐打妻儿,所以妻儿一直不敢反抗被害者,终于有一天,儿子忍受不了父亲的欺辱了,于是愤怒用球棒击打父亲的头部,看到父亲倒在地上不动了,于是儿子以为父亲死了,就带着母亲逃跑了,但是最终还是被抓住了……
毫无疑问,这是有动机并且付诸了实际行动的杀人行为……
而最终律师找到的问题是什么?
律师最终证明了,当时嫌疑人并没有杀死被害者,而被害者之所以会死,是因为爬起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滑板,又一次跌倒,并且头部撞在地板上撞死的……
最后,通过权威的证明,证明了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于是嫌疑人被释放了……
其实这是非常扯淡的事情……
说到底,被害者之所以死亡,和嫌疑人的足以致死的攻击行为,是存在有绝对的因果关系的,尽管被害人当时并没有死亡,但是却也已经因为头部受到重击而意识恍惚并且重心不稳,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被害人才会踩到滑板并且把自己的摔死,也就是说,被害人的死亡,和嫌疑人的攻击,是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的!
在没有其他外因影响的前提之下,嫌疑人的行为其实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杀人行为,尽管杀人的理由可以说是情有可原的,尽管最终致死,直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次攻击行为本身,但是说到底,却也还是存在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
这也就是法律和人道层面上对于一件事情的判定不同!
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只要一个人的和另外一个人的死亡,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这个人的罪名就会被很大程度上的减轻,甚至可能会无罪释放……
但是在人道的层面上来说,只要存在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关系,都必须要承受这段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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