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这个男人都不一定是公孙欣欣的。她想着,忽然明白,她只有因为生在边塞而养出来的固执和倔强。
固执,倔强,呵。就是因为这一份固执倔强,公孙欣欣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家族亲人跟随这个男人踏上了背井离乡的征程。正是因为这等固执和倔强,所以公孙欣欣在土匪要杀死他的时候,公孙欣欣不顾生死地站了出来,不顾一切地只是为了他。因为这份固执倔强,就算现在公孙欣欣被这个男人伤害得体无完肤,连灵魂都再也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可是,公孙欣欣还是跟着他。
有在水仙花凋谢的时候,公孙欣欣想,她受够了她想回家,想回到那个她可以肆意跳舞的边塞,那里有大漠黄沙漫漫,那里有孤烟冉冉缭燎,那里有她的家人,公孙欣欣不知道她的母亲是不是还每天给她炖着冬枣鸡汤,给公孙欣欣暖身子养身子。
可是公孙欣欣再也清楚不过的明白,她回不去了。
首先且不说她没有回去的钱财。
其次且将这一路上她这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有可能碰上的困难不谈——谁会那么幸运地遇上两次侠气风范的劫匪。
最重要的是,公孙欣欣的倔强除了因为边塞的耳濡目染的原因,更多的是家族的遗传,更或者说是父亲的基因。这个商人既然能够说出来只要公孙欣欣敢真的踏出家门,跟随着别的男人,不知廉耻的离开,那么,他真的不会认公孙欣欣这个女儿,他会认
公孙欣欣这个爹爹没有将她乱棍打死就算是好的了。
越想,公孙欣欣越是迷茫,她应该怪谁?是面前这个为了功名利禄无所不用其极,一直在牺牲她的竹马情郎吗?还是当时那个天真烂漫不懂事实的自己?是应该责怪自己生活在温室里面?还是该因为那份与生俱来的固执和倔强?
谜题无答案。
公孙欣欣也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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