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异口同声,“没看见。”
“你看你们什么都没看见,又怎么证明?再说不少同学看见孙敏芝同学后到操场的,你们走后如果孙敏芝同学又回教室了,你们俩怎么能知道。”
孙敏芝说课间操出去晚了,是去了卫生间,又没人能证明。
宋凤宁说;“有一个同学我们走后在教室里后走的,她能证明。”
“那你说说是那个同学?”教务主任问。
“王玉琪。”
两人出了教务处,康纯如说:“你说王玉琪能给孙敏芝作证吗?”
宋凤宁摇着小脑袋,像个老夫子,“人性这种东西,不可言不可研不可验。”
王玉琪被教务处找去了。
自习课,同学们有的在温书,有的在闲聊,王玉琪回教室时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
宋凤宁后来听说,王玉琪没供出把钢笔放在孙敏芝书包里的人,只是说孙敏芝不是最后走的,走的时候教室里还有同学,没有再次返回教室。
证明了孙敏芝偷东西没有作案时间,或者说不方便下手,学校经研究,孙敏芝偷窃行为证据不足,取消对她的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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