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书拿好后,还是来到第一次发现那本线装老书的附近座位,其实这附近的书我都翻了好几遍了,也都读过记过了,而且,能撕的也差不多也都撕了,再没有发现雷同的现像。
情知不可能再出现那种书了,但还是喜欢坐在这里。纯属喜欢,不为别的。如果非得找个为什么,那就是为了不引人注意。
坐在这里其实并不惹人注意,更不惹美女注意。
因为我看书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是一字一句的看书,偶也有一目三五行的,而我是一目两张,直接翻书一样,而且是双手翻,特快的那种。特像装币装上瘾的那种,有时我自已都觉得可笑。
可能别人看到会笑我装的太过了,就像那个图书管理员那样看我,但我自已知道,是因为我的眼力和记忆力太恐怖的原因。
从最初的一目两三行到十行,继而到二十行三十行,然后到一张,早在一月前又升到了两张,甚至一次三本书摆开,轮着翻,这也是因为到了极限,否则我还能再增加,如果我有透视能力的话。
这些书只要能入得了我的视线范围,每句每字,甚至标点符号和页码我都能深深印在脑海里。
真的是印的那种,随时想到或者随时有人提问,我都能倒背如流,和翻书一样。
今天这么些书,我也是同样三本放在面前,然后分两手去翻,相隔时间不足五分之一秒。
这还是我尽量不想影响别人的情况下,如果不是怕翻页的声音吵到别人,我会翻的更快。
我知道来这里看书,除了好装的,多半还是真爱看书的,爱看书的人,都不喜欢有什么杂响影响。
就像我刚才听到有音乐响起的声音,多少就影响点我,好在音乐还行,曲调是那种很不一般的音乐,比较另类,但挺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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