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痕脸冷笑道。
“老子要是不开枪,能干过得你们这些地头蛇。”
“还他么的地头蛇,现在好了,你他么的开了枪,老子们也跟着一起被流放了,流放……再也回不来了……”
流放!
对于大明的犯人来说,从乾圣元年起,他们就不能再呆在国内了,为了促进殖民地的开发,所有的犯人都会被流放到海外殖民地。
而轻刑犯可以在众多的流放地中选择一个。
这些个流放地分别是:台湾,那里离大明最近。河口,也就是后世越南的胡志明市一带,南天门,也就是后世的新加坡以及马来半岛,再就是归化,也就是斯里兰卡。
当然,后来又多了承化省、豫章郡、新英格兰,甚至天竺沿岸的部分城市以及非洲沿岸的一些据点,这些都是海外殖民地,都需要流放犯。
这么多流放地的好坏是一目了然的,最好的肯定是台湾,那里距离大明最近啊。
只隔着一条小小的海峡!
所以呢,大多数人都希望到台湾。去台湾,这辈子兴许还有回中原的机会——其实,按照官方的解释,那怕就是被流放到非洲西海岸的鲸港,这辈子也有机会回国,只要他们在服完刑期后,有钱买船票回家就行。
根据官方给的钱,流放犯每个月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补助金,大概在五钱左右,也就是只够吃饭的,个月能剩下几十文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攒船票回家?简直就是做梦。
台湾好坏离大陆近,一张船票只要几两银子,家里人能负担得起。但是其它地方,去了不是不许你再回来,就是准你回来,你那有钱能回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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