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古有温酒斩华雄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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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就在棍棒教育下长大的他,有一个极为惨烈的童年,童年还没过完,十三岁的岳云就开始挥舞着双刀上阵杀敌,人称赢官人。

        绍兴十年,岳云和张宪为了救岳飞,两个人选择了束手就擒,最后被赵构和秦桧联手诛杀。

        岳云和张宪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他们以为赵构是犯了老赵家的老毛病,只是对武将极为猜忌。

        他们以为只要他两个死了,岳家军里再安插两个赵构嫡系,能够过去那阵风波。

        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坐在皇位上的那个皇帝,选择了金人议和。

        赵构的康王妃当时怀有身孕,被金人放在马匹上,玩了上百里,流产投水自尽而亡。

        赵构的父亲赵佶尸骨未寒,他的母亲还在金国受辱。

        这等奇耻大辱下的赵构,居然能够做出议和的决定,并为了议和斩杀依仗的大将。

        实属匪夷所思。

        岳飞用了最严格的方式教育了他的孩子。

        岳云第一次上阵之事,胯下战马因为畏惧战阵,畏缩不前而失蹄,岳飞知道后差点以畏敌砍了岳云。

        而岳云之后的表现,极为争气。他在军中争得了赢官人的称呼。赢官人,就是常胜将军。

        但是也让这个英武的少年郎吃尽了苦头,立下的战功被父亲瞒报,朝廷赏赐给他的官爵,被他的父亲推诿,稍有差池就是军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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