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一章 碰到野路子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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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重第一次读发条nV孩的时候,能感觉到一GU粘稠感。

        这种粘稠感就类似于大清早出门的时候,周围是仅仅五米可见的雾霾,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都看不到,不仅如此,而且能闻到周身一GU强烈的霉味。

        即便是张重这样身经百战,见识过各种题材,各种写作手法,这种文学主题的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依旧能有这种感觉,可想而知,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可能并不友好。

        不过没关系,在发条nV孩跟大家见面之前,读者们会先看到一本更为粘稠的活着。

        其实说活着粘稠不太恰当,因为张重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快,第一遍甚至没用到三个小时。

        作为一本主流文学,活着节奏“轻快”,读起来并没有什么为难的地方。

        这一点跟余华本身的写作风格有关。

        有人说余华跟海明威b较像,因为他们的在语言上都有着简洁生动、朴实无华的特X。

        曾经有新闻记者就这个问题问过余华,余华则是开了个玩笑,说:大概海明威跟我一样,认识的字都不多。

        这显然是一句玩笑话,就像莫言说自己只认识五百个字一样。

        在等待发条nV孩的时候,读者们应该会先看到活着,而看完活着之后,他们也许会觉得发条nV孩中的雾霾和霉味完全可以接受了。

        活着在零零一现在只连载了两期,人们才看到这本书的冰山一角,大多数人还陷在对富贵恨之入骨的漩涡中。

        等到他们看完全本后,那一记一记割进了心房的刀子,或许就会让他们忘了富贵原本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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