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银簪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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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的去寻觅和搜捕,很多时候都会像翎州县祝衙门当初搜捕另外一只狐妖那样,辛苦半月,各种排查,却毫无所得,最后还是靠着从一个皮货铺子的老板那里,搞到了狐妖的尸首。

        那可想而知,整个五月份还一无所获的翎州县祝衙门,目前是很需要这只狐妖尸首的,就算对方是郡里,只要不是郡祝亲自来个泰山压顶,高靖都要豁出去跟对方争一争。

        因为这代表着县祝衙门的核心利益——功劳与考核。

        然而这一切,周昂其实都不感兴趣。

        在角落里听杜仪把事情前后经过讲了一遍,他很快就回去,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只死去多时的狐狸。

        太阳已近落山,但屋子里早早的就已经点起了大蜡烛,还是很明亮的。

        周昂最终还是选择走进去。

        屋子里有县祝衙门一方的人,以高靖为首,也有郡祝衙门一方的人,以一位气质威严的中年人为首——目前气氛是僵住的,有点尴尬。

        但周昂不管他们,他直奔狐妖的尸体而去。

        兴许是看到外头的人都没有拦他,此刻房间内的人就算不认识的,也没有要拦住周昂的意思——现在屋子里争论的焦点,早就已经不是案件本身了。

        一旦发生特殊事件,以案件发生地的直管衙门负责,这是绝对站得住脚的。县祝衙门这边,说的是国法。

        一旦郡里认为该案件影响太大,或县级的县祝衙门侦办不力,或涉及到的层次太高,已经是县级衙门力有不逮,则随时可以接管案件。

        这也是国法。

        所以争论是不可能有一个让双方都心服口服的结果的,只能比官大官小。

        所以,一个郡里一个县里,级别平行的司社和县祝,是争不出来结果的,但偏偏大家又都不舍得让出去这只狐狸的尸首,而且也不好因为这个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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