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客户,解约的解约,清算的清算!因为是别人的钱也就不怎麽痛?
其实其中也有她的一千万,如今只剩下两百万了?
清偿出来,素贞把她的一间火龙果屋透天厝让给她。收了她两百万现金。要她每月缴薪水的三分之一来当公款。约有两万!然後,她可以加入我们家,这是我後来才知道的!
她可以享受所有的福利,终老一生,没有问题?
阿玉为什麽同意?
为什麽会同意?
因为这样一来就有了依靠?
不必去烦退休的事?
甚至三分之二的薪水,四万,都可以全数花掉!也没关系?
当然她不会这样做?
一个nV人,高高在上的nV人?老了,更需要我们这个家的帮助?
解决她所有的问题。
即是人生因此展开另一个人生?又不失去个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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