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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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看看他起义前的准备,鱼腹藏书,篝火狐鸣。这两件事大抵是真的,这说明陈涉在造反前夕,有小弟,有大志,胆似虎豹,不惧鬼神,这样一个人物居然是苦哈哈的自耕农……不得不感叹一声,秦朝的自耕农不愧是农民起义的先行者和奠基人。

        再次,陈涉的籍贯在楚地,并不是苗红根正的老秦人。吴广是阳夏人(今河南太康,不是司马欣那个夏阳),也不是真正的老秦人。

        贫民复除出自天恩,考虑到楚国灭亡的时间,身为穷人的陈涉是通过什么途径,又是以什么方式撞到这份天恩的?六国都几近一统了,按照始皇帝的性子,应该不会乱施恩义才对吧?

        基于以上种种,近代开始,学界逐渐有了第三种论调。

        闾左是一种特权的象征,以复除者居闾左,并不限定贫富。

        汉代的户律规定:“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也就是说,爵位不到五大夫的,要依照官府的安排择地居住,就如同现在,农民要由国土部门来规划宅基地一样。

        把复除者集中安置显然更利于官府管理徭役的征发,而闾左被征发,则意味着二世时秦法破功,百姓惶惶,由此才会天下大乱。

        兴于法,亡于法,这就是我书中的闾左,贫者有,富者有,不是承露天恩,就是爵过不更。

        遗憾的是,如此有趣的考据过程,我没法放进正文里去和你们细说,因为那样会破坏故事的整体感,本章偶尔会到提一点,但因为篇幅的关系,也不可能太过全面。

        整本钜子里都是这样细小的考据过程,一如“公子”这个称呼,一如第二章里,田典的婆姨郑氏骂人的那段闲话,以后还会有更多。

        他们不见得在文中会体现出多大的意义,更多的只是一闪而过,不沾因果。

        可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历史写手该有的操守。对与不对另外去说,我既然选择把他们写在文里,标新立异也好,因循守旧也罢,总归该有我的出处和思考包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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