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一出,场间再次鸦雀无声。
这首诗,是为一首亡妻所作。
首先人已去,而物犹在。见物思人,如何可避?
因此,诗人将妻子穿过的衣裳施舍出去;将妻子做过的针线活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不忍打开。
这些其实只是想用一种消极的办法封存起对往事和妻子点点滴滴的回忆,可却适得其反,使得诗人却更加无法摆脱对妻子的思念。
再者,就连每次看到妻子身边的婢仆时,也会引起自己的哀思,因而对婢仆也平添一种哀怜的感情。
白天遇事触景,因而伤情。夜晚魂飞万里,只为冥界相见。
梦中前去为亡妻送钱,看似是荒唐,可处处蕴含着一片感人的痴情。
妻子陪着诗人苦了一辈子,亡去之后,生活在富贵中的丈夫仍旧不忘旧日的恩爱情谊,可除了相思,除了哀思,还能为妻子做些什么?
所以,诗人积想成梦,出现送钱给妻子的梦境。
而尾联却足以名动千古,由“诚知此恨人人有”的泛说,落到“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特指上,充分表现了夫妻死别,是人所不能免的,但对于同贫贱共患难的夫妻来说,一旦永诀,却更为悲哀沉痛。
如此表现出来,更加令人深沉悲痛。
这首诗,妙,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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