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在整肃之后全军便一路极速前行,直到夜色渐浅之际,诸人才在一处斜坡稍作休憩,填补肚皮恢复马力。
握着长枪,压低身型,郁闷的用手将铁枪一甩,甩干净上面的沾染的自己手心里的汗渍。
高郅勒驭着白马,整个人半扶趴在胯下的白马身上,紧随在赵云身侧来到山坡下马休息,顺便给马匹喂草。
整个过程中,高郅都一反之前常态的闷声不说话,只是稍稍低沉着脑袋,一双眼睛微微下垂。
不久前受到热血渲染澎湃的心情,现在又一次回落胸腔。
说起来难以置信,哪怕是距离方才的混战已经过去了近半个时辰,现在的高郅,依旧还尚且感觉到自己腹腔之中,有点难受,想吐!
刚刚在蒲县的短暂乱斗之中,他凭着一时热血,紧紧的跟随在赵云的身后,倒侥幸也凭借马匹的冲击,击杀掉了一个落马的乌桓人。
从古人类开始发明石器开始,便是利用着工具与动物搏杀,渐渐的开始出现铜器、铁器,从无到有。
石器文明到奴隶文明再到君主文明,乃至到了如今的大汉时代,器械武道文明在发展中逐渐攀升到辉煌。
或许,在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身体潜能中,都曾有昔日先辈祖先,为了生存而浴血拼搏,并通过血脉流传下来的搏斗精神。
在某一时刻,这种精神会去辅助帮助人们,去进行着生存和战斗·····至少在刚刚的战斗过程中,高郅这个后世的宅男,凭着热血,也能够真正意义上的做到亲手杀人。
虽然当时在杀完人后,他也曾短暂的受到第一次亲手杀人而带来的心理方面的负面影响,纠结不断的抨击着心神,完全是凭着意识,强迫自己去努力适应,才没有当场为之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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