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简单,手持那几家银号的银票,随时都可以去其柜台兑换出对应数量的银子。而手持大明宝钞,却不可能兑换出票值上标注的银子。
而大明宝钞不同。
一来,由于大明宝钞难以耐久,致使百姓不愿收宝钞。虽说洪武十三年立倒钞法,允许以旧钞向官府换新钞,但要缴纳工本费。
二来,官府只发不收,致使市场上流通的宝钞越来越多,泛滥成灾,贬值极快,几乎是一日一价。跌到后来,全无价值。百姓们自然不愿意接受大明宝钞,更不愿意将大明宝钞留在手中。即便官府当初强令百姓必须接受大明宝钞也没有用。
洪武七年,由于当时我朝缺铜,于是太祖皇帝颁布了“钞法”,设宝钞提举司,其下再设抄纸、印钞二局和宝钞、行用二库。
洪武八年,太祖皇帝以中书省名义发行大明宝钞。
洪武二十二年朝廷又发行小钞五种,即拾文、贰拾文、叁拾文、肆拾文、伍拾文,票面幅面较小。
永乐以后印行宝钞仍用洪武年号,且禁止民间用黄金、白银买卖交易。
洪武二十二年前后,纸币时贬时升,江西、福建一带二贯纸钞只能换铜钱五百文。
永乐二年,米一石一度值钞一百贯。
永乐五年米一石值钞三十贯。
宣德初年,米价已达到一石值宝钞伍拾贯。
宣德七年,宝钞一贯只值铜钱5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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