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赏,赏千金,官升千夫长,可领一千兵。
乙赏,赏百金,官升百夫长,可领一百兵。
丙赏,赏五十金,官升卒长,可领五十兵。
丁赏,赏十金,官升什长,可领两伍,十兵。
在此期间,陈平又制定了一条极为人性化的赏令。
那就是遵守军令一年者,可领十金,粮十斛,归家省亲十天。
赏令以出,当然也有罚令。
军规,既是军纪,必须赏罚分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军队士气,保持军队的战斗力。
一道残酷的罚令,亦称十大斩首令,在兵车行的路上,诞生了。
十大斩首令的内容是。
“违抗军令者,轻则十军棍,重则斩首。”
“动摇军心者,轻则十军棍,重则斩首。”
“延误军机者,轻则十军棍,重则斩首。”
“谎报军情者,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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