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零章 决战伊始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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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爵位中,公士爵位,是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一级,也是最末等的一级,商鞅变法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甲士,即披甲勇士,一般为军中精锐前锋。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敌人的人头或说首级,也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为证据。

        为防止战场抢人头,甚至秦士卒互相杀戮争功,很多时候他们都是按照战场贡献,战后再来分派首级数目。

        李陵当然不会就此照搬,拿来就用,而是结合实际国情,大商地广人稀,装备落后的情况,改成:公士爵位,需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两顷、宅一处。

        其中首级不要求是甲士了,只要是上场作战的士卒即可。另外,赏赐田地面积翻倍,但仆人相当于奴隶便没有了。

        上造,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二级,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仍须服役。

        进爵条件同公士,李陵按照大商的公士标准,也是同样进爵条件:斩敌人一个首级即可。

        簪袅,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服役。

        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3顷当300亩,受宅数额为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上造进爵簪袅需要两个首级,李陵照搬,授田面积仍旧翻倍,宅地面积较之公士翻三倍。

        不更,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之意,这是免得一种轮流服兵卒役的差使,但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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