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阳沉默了,但说道:“那看来这在你们看来是正常情况,那也不是我要去军队的原因。”
“但每一个优秀的人出现都能让我们的伤亡降低,你肯定是这其中之一。”宁千寻说。
李艳阳沉默了,他虽然在常人看来有些顽劣和怪,但他同样有三观,他知道,军人不是该死的,他们是在保护这个国家。
在华夏,军人和警察历来是让人骄傲的存在,就像女孩幻想当公主一样,哪个男孩子小时候不憧憬大盖帽和枪杆子。
那是男孩子的天性,李艳阳也是如此,他也幻想过成为正义的使者,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自己在家里的时候,他也幼稚的拿过手枪,学着警察挪动脚步,然后突然枪口一指,大喊一声不许动!
很傻很天真,但在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玩得很认真!
尤其小时候的红电影,听到冲锋号响起,李艳阳也会起鸡皮疙瘩,只觉得喊出冲啊两字是何等的豪迈。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上五十州!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都是他的圣贤书,都是他读起来就觉豪迈的诗句,男儿当如是!
宁千寻的话唤醒了李艳阳的梦想,他突然觉得真不错,去沙场,去杀人,去保家卫国!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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