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怀默挠挠头,憨笑道:“太好的兵法没有学到,秦叔叔更喜欢带领精兵悍将一路往前直冲,将敌人凿穿,而我阿爹愿意以力取胜,杀的敌人越多他越勇猛。”
尉迟宝琳耸了耸肩,“我阿爹也差不多,带着兵士狂冲猛打,以精兵悍将将敌人击退,随后斩杀一番,像是殿下所说的那什么一波流。”
二人说完,齐齐看向薛凡贵。他可是大唐军神新收的弟子,和他们学的可是不一样。
薛凡贵腼腆一笑,眼含佩服道:“我恩师与两位大将军皆不相同,步步为营,稳扎稳打,虽然也有奇谋妙计,却不怎么亲自出手。”
说到李靖,薛凡贵不敢直呼其名,口称恩师,以示敬重之意。
李玄霸拍了拍薛凡贵的肩膀,鼓励道:“你师傅乃是大唐除我二哥之外最会用兵的大帅,那薛万彻,虽只习得他三成兵法,却也可以独自统兵五千,你若能习得七成,怕是让你带五万之兵也是绰绰有余的。”
话落,李玄霸扫了眼羡慕状况中的程怀默和尉迟宝琳,“你们不用学我的,或者学你们阿爹的,每个人的用兵之道都得和自己性格一致,若是学别人学的是似是而非,反倒不如一个风格用到底。”
“是!我等省得。”
……
话说的再多也不如实战管用,三个副将各领一千兵马,在兰州城东部校场之中展开了对战。
若论马上攻伐之术,当然是程怀默和尉迟宝琳率领的千人队更胜一筹,二人是半斤对八两,对战薛凡贵之时,“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但若论如今的步兵防守之术,却是薛凡贵最为厉害。
一千步兵防御两千步兵的进攻,铁桶阵下,步步为营,薛凡贵的指挥清晰不乱,兵士沉着冷静,算得上是同手同脚。
到得一千防御兵士全军覆没之时,对面只剩下了程怀默和尉迟宝琳这两个光杆司令。
这战绩,得了李玄霸一个大拇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