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搞事情! (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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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于后世的合同,贾琏在上头标注了,钢笔厂拿出百分之十的分红给柳湘莲,柳湘莲要跟贾琏签订一张十年的合同。

        这个合同的意思,大致是贾琏聘请柳湘莲作为钢笔厂的代言人,兼荣誉长老,需要参与钢笔厂的管理之中。

        并且常日里需要不定时参加钢笔宣传活动,配合贾琏为他接的各类帖子宴会,不定时表演贾琏为他连身定做的戏曲之类。

        这种合同如今叫做文书,只是于柳湘莲来说,贾琏不管是现实中还是合同上面说的事情。几乎完全就是为了他好,让他捡便宜的。

        有的人天生喜欢被众星捧月的感觉,柳湘莲就是那种人。

        不管是之前贾琏为他出书也好,让他在几个公共场合表演写早就排演了若干次的台词诗句也好,柳湘莲都是十分享受的。

        所以于他而言,虽说他不明白代言人是个什么意思,但却十分愿意为贾琏去做。

        他觉得是贾琏有恩于他,他对贾琏的恩早就报完了。所以他并不需要这上头说的待遇,并且觉得是在羞辱他。

        贾琏并没有意识到这点,还是到了休息室,柳湘莲怒气冲冲质问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

        无奈得很,柳湘莲的反应让贾琏几乎要觉得羞愧。

        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其实再贾琏的安排下,柳湘莲的名声口碑在京都已经十分高了。

        不管是文才武略、还是人品德行。柳湘莲身上的每一个发光点,都被贾琏一个个放大。然后让尤三姐写到了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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